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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7 14:57: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鼓励环保科技创新,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现开展201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征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征集方式:

(一)专家提名:201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工作主要采取专家提名方式进行。由相同领域三位正高级专家(或1名中科院/工程院院士与1位正高级专家)联名进行专家提名,各提名专家每年只能提名一项本人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提名项目完成人,且与提名项目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能超过1人。

(二)单位推荐:环境保护部各相关直属单位参与完成的项目可由本单位进行推荐。请各单位严格推荐流程,并在推荐前于本单位网站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项目简介等,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以正式公函报送,其中需包含项目公示情况。

(三)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1. 应属于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有关内容。

2. 科技类项目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科普类项目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出版发行。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参评项目的完成人。

4. 2016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两名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参评项目的项目完成人。

5. 凡通过当年度受理项目公示的推荐项目,不得退出评奖。

二、奖项设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及科普类奖。

(一)一等奖授奖项目不超过受理项目的5%,单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

(二)二等奖授奖项目不超过受理项目的25%,单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

(三)科普类奖不分等级(视同科技类二等奖),授奖项目不超过受理项目的30%,单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单位不超过5个。

三、电子申报:请项目完成单位登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填报系统”(http://pj.chinacses.org.cn/),按照系统中“填写说明”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科普类项目的推荐评审参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www.backhomesings.com/scienceAward/1161.jhtml)。

四、书面材料:请将完成网上申报后生成的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与相关附件一式两套装订成册(研究报告可单独成册)、加盖组织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2份(由同行专家提名推荐的项目不需提供项目汇总表)邮寄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一)科技类项目相关附件包括:(1)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第三方技术评价证明材料,包括项目验收文件、评审文件、鉴定文件、已授权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其中有一项符合时间要求即可;(2)成果应用证明;(3)项目研究报告。

(二)科普类项目相关附件包括:(1)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时间(2014年12月31日前)、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2)科普作品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3)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4)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科普类成果除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外,还应提交3套科普作品。

五、截止日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晚17:00止,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邮编:100082

联系人:闫政(13520269591)  姜艳萍(13121957606)

电  话:(010)62210730  邮箱:kejijiang@126.com 科普类咨询电话: (010)6221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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